本文摘要:发展全域旅游,环境是关键。
发展全域旅游,环境是关键。只有不具备仅有域性的旅游环境,才能构建旅游活动的全域性进行和旅游产业的全域化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增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全称《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大力“前进资源共享分享”的旅游环境建设,全面提高、优化旅游发展的资源环境、空间环境、安全性环境和社会环境,为建构全域简化的旅游发展格局打好环境基础。旅游是人的一种异地性活动,是人们离开了自己的常住人口地到异地采访和逗留所经历的类似生活过程。
在旅游和旅游业发展的初级阶段,旅游基本是以景点游览居多的观光活动,环境因素对游客感官的影响还不是非常明显。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消费理念的变化,特别是在转入旅游市场大众化和旅游发展全域化阶段之后,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市场需求日益增长,旅游早已沦为人们美好生活市场需求的异地化构建方式。旅游消费过程从原本以景点观光居多,改变为在目的地的逗留生活体验。
游客开始由景区南北社区,由专门的旅游服务场所扩展到目的地所有空间,目的地的旅游资源环境、旅游空间环境、旅游安全性环境和旅游社会环境,等等,开始对游客的旅游消费体验产生更加必要、更加深刻印象的影响,旅游环境沦为游客接触面最甚广、感官最必要、体验最深刻印象的目的地要素。而且,在许多情况下,旅游环境本身也沦为旅游目的地最重要的吸引力之一。
因此,在全域旅游发展阶段,必须的是全域简化的旅游环境。正因如此,《意见》中特别强调:在全域旅游发展过程中,一要“强化资源环境保护”,维护自然生态、田园风光、传统村落、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等旅游资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为游客获取需要确实感觉地方大自然特征和文化个性的旅游体验;二要“前进全域环境整治”,通过实行净化、绿化、美化行动和旅游生产的全过程无害化处置工程,全面优化旅游发展的空间环境;三要“增强旅游安全性确保”,要大大提升风险意识,强化旅游安全性制度建设,实施责任分工和管理监督,尤其是要完备应急反应预案,进一步提高应付风险和处理风险的能力,并通过增强安全性管理来仅次于程度地减少旅游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四要“营造较好社会环境”,通过普及旅游科学知识和宣传教育,提升目的地居民的“东道主意识”,以人与自然、友好、好客的人文环境营造友好关系型的旅游目的地形象,将全域旅游的发展理念实施到每一位目的地居民的态度和行动上。同时,全域简化的旅游环境治理,也是一个全民参予、主客对话的资源共享分享过程。
全域旅游是一个充分发挥旅游业渗透力强劲、融合度低的优势特点,以旅游业为核心建构地方新型经济体系的发展模式,即以“旅游+”“+旅游”为路径融合所有产业资源和社会资源展开“旅游化”发展,以全员动员、全民参予为手段,打造出“全域化”的旅游环境和旅游产业发展空间;以城乡专责为原则,建构完备便利的旅游公共服务系统,最后构成当地居民、旅游者、旅游及涉及企业、政府、涉及社会的组织人与自然分享的大自然和人文环境,构建旅游业的高质高效发展,并确实构建旅游发展的成本共担和利益分享。因此,全域旅游发展必需要恪守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全民参予、主客分享的发展原则,展开全域简化的旅游环境治理。总之,发展全域旅游,除了有准确科学的发展理念、发展原则、发展目标、发展政策等为指导,打造出全域简化的旅游环境和旅游产业发展环境是十分最重要的先决条件。
而与旅游和旅游产业发展涉及的资源环境、空间环境、安全性环境、社会环境的管理、打造出和优化,一定要恪守资源共享分享的发展原则,建构当地居民、旅游者、旅游涉及企业、政府和涉及社会的组织一体化的成本共计担、利益分享机制,使所有的旅游利益相关者都沦为全域旅游发展的参与者和建设者,最后也都沦为全域旅游发展的见证者和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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